加州已成为美国首个通过这一项法律的州,要求大型排放企业披露其全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这加大了美国联邦监管机构的压力,要求其扩大自身披露规则的范围。

 

《气候企业数据责任法案》将于2026年生效,要求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公共和私营公司报告其范围123的排放。另一项法案也得到了立法机构的批准,并于本月由加州州长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要求企业披露与气候相关的财务风险。

加州的新法规代表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制定的拟议联邦法律的范围扩大,该法律最初将适用于市值超过7亿美元的公开上市公司。据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即将完成规则的制定工作,并可能在今年年底前公布这些规则。

其他一些主要经济体也在制定气候信息披露法规。欧盟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于今年1月生效,并要求企业从2024年开始遵守。

 

CSRD适用于总资产超过2500万欧元,净营业额超过5000万欧元和/或至少250名员工的企业,预计将覆盖在欧盟运营的11000多家公司。而资产负债表超过45万欧元、营业额超过90万欧元的小公司需要从2026年开始遵守这一规定。

欧盟立法涵盖的不仅仅是气候影响,因为它提到了“可持续性”,因此特别要求企业披露其2030年和205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并描述这些目标对其财务业绩和环境的潜在影响。

 

欧盟立法还要求非欧盟公司从2028年开始遵守规定,如果非欧盟企业在2028年前两年创造了超过1.5亿欧元的营业额,并且拥有至少一个创造了至少4000万欧元营业额的欧盟子公司,则需要遵守规定。

 

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和香港也在采取类似的举措。这种拼凑的气候信息披露法律的出现,促使人们呼吁进行规定的国际标准化。2021年,国际财务准则理事会成立了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以制定“高质量、全面的全球可持续发展披露基线。

 

企业气候报告的出现加大了企业对其气候影响、整个价值链的碳足迹及对其财务影响的深入了解的压力。这反过来可能会导致人们对做出净零排放承诺的兴趣激增,这些承诺涉及使用碳信用额度来抵消难以减少的排放。

 

投资者已经开始关注那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公司。例如,关注ESG的投资基金的快速增长表明,投资者正在积极寻找那些了解并正在采取行动减少对环境影响的公司。随着世界各地更多与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法律的出台,这些公司只会变得更加清晰。